投诉范围
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,规范调解服务行为,成都云景商事调解中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投诉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可以投诉及不予受理的情形。
可以投诉的情形
凡涉及本中心调解员、工作人员在提供调解及相关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的,投诉人可依法依规提出投诉:
01
调解员违规执业
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或本中心调解规则,影响调解公正性的行为。
02
偏袒一方当事人
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存在明显偏袒一方当事人、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03
泄露保密信息
调解员或工作人员泄露调解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或其他保密信息。
04
违规收费
违反本中心收费标准,擅自提高收费标准、增设收费项目或收取额外费用。
05
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
本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、咨询、办理业务等过程中存在态度恶劣、言语不当等行为。
06
办事推诿
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工作职责,推诿扯皮,影响当事人办事效率。
07
其他违反调解规则行为
其他违反本中心调解规则、管理制度或相关法律法规,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不予受理的情形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诉,本中心将不予受理:
超出调解范围的事项
投诉事项不属于本中心调解业务范围,或与本中心调解服务无关的。
匿名且无法核实的投诉
投诉人未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,导致无法核实投诉内容和反馈处理结果的。
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事项
投诉事项已经人民法院、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受理或正在处理的。
已作出处理结论的重复投诉
同一投诉事项已经本中心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,投诉人未能提供新的事实和证据的。
投诉内容不清或缺乏依据
投诉内容含糊不清、无具体事实依据,或投诉人拒绝补充相关材料的。
恶意投诉
经查实属于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、恶意中伤等不正当目的的投诉。
温馨提示
- 投诉人应如实提供投诉信息,不得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。
- 投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及时反馈处理结果。
- 如有相关证据材料(如录音、录像、书面材料等),请一并提供,以便调查核实。
- 本中心将对投诉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。
- 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,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。
